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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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市拱墅区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易炼红在《浙江政研》第15期《关于推动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的调查思考——以拱墅区的实践探索为例》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柯吉欣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总结了杭州市经验做法,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杭州市拱墅区对浙工新村改造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杭州市建委、宁波市建设局、温州市建设局等11个设区市建设局作了交流发言。 姚昭晖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借鉴杭州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各自区域优势,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多种改造模式落地见效。一是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开展试点。每个设区市筛选出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理确定改造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形成不同模式、不同区域的试点案例,打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二是积极探索,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全面梳理难点堵点问题,聚焦政策保障、资金保障、项目立项、联合审批、产权办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需要省级层面支持的政策诉求和意见建议。三是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发挥发改、财政、资规、住建等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居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杭州市拱墅区分管领导,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科技设计处、课题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杭州市拱墅区浙工新村改造现场。(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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