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推进住房保障“加速跑” 托起群众“安居梦”


发布时间: 2023-11-29 16:23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民生实事、金华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要求,2023年度,兰溪市需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通过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方式,成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87套,完成率达169%,做到了时间提前,任务加量,跑出了“加速度”。

统筹谋划实现提前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二是制定倒排计划。分解落实“十四五”目标任务,制定筹集方案,通过走访开发区、产业园区、兰创集团,排摸企业宿舍、人才公寓、邻里中心等项目,提前锁定2023年筹集项目。三是加大项目服务。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成立帮扶小组,在项目施工、办证等方面靠前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速推出竣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用于出租。

政策支持实现助力跑。一是出台配套文件。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仅直接关系新市民等青年群体居住问题,也关系城市引才、企业用工。前期,兰溪市出台《兰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管理规则(试行)》《兰溪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员范围、承租条件、租金标准、水电燃气费用等内容,着手拟定《兰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则》。二是给予资金扶持。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2022年—2023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10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助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三是统一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不少于80%,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户型占比不少于80%。要求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提倡配置家具、电器等,实现拎包入住。

优化流程实现加速跑。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实行部门联审制,明确项目审批操作指引,由建设局牵头,组织发改、经信、资规、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方案实施联合审查,形成联审意见后,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节省建设时间成本。二是加大过程监管。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认定、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项目认定书、房源、租金价格,租赁合同等信息通过平台备案,实行一房一码,租住人员按要求填报。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减少空置率。同时,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三是及时更新信息。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单位对接,做好信息采集的指导,及时更新已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人员信息,确保了系统数据的鲜活度。

自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以来,兰溪市建设局“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实现2021-2023年期间筹集保租房5135套(间),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要求全市“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套(间)任务,同时入住人员满意度调查好评率100%。着力破解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题,有效缓解该市务工人员的安居问题,实现留人引才,助力经济发展。(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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