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2-01 09:19 信息来源: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邢遵胜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闭9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转型,推进建设建造强国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继续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等若干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浙江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富民安民的基础性产业,2022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4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7.6%,居全国第二;建筑业增加值4388亿元,占全省GDP的5.6%;建筑业入库税收730亿元,占全省入库税收的5.5%。近年来,我省始终以深化行业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持续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策引领促转型谋发展。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浙江建筑业开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为建筑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2021年5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2022年3月,成立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班,及时研究企业堵点难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建筑业做优做强。

(二)坚持改革试点促转型谋发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和智能建造试点,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计价规则》《示范文本》,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大抓建筑领域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工程造价管控”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开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监管配套数据模块的迭代升级,以精准改革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促转型谋发展。坚持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大力推动行业生产模式、发展模式和监管模式转变。2022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34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33.6%,新开工面积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4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3个,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916万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农房30.68万平方米,钢结构农房发展模式得到住建部领导高度肯定。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围绕建筑领域重点方向,专门设立“低碳建筑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建筑结构安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等榜单,投入省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不断推动建筑领域科技创新。

(四)坚持稳企惠企促转型谋发展。始终把政策惠企、服务暖企放在首位,相继制定企业减负“10项举措”、疫情期间惠企“18条政策”,大力推进保证金制度改革,截至今年一季度,已累计释放企业资金5957.6亿元,为企业减负40.16亿元,去年保函保险替代率达到91.5%。创新驱动“走出去”发展模式,在省外设立广西、江苏、湖北、安徽、西南(涵盖四川、重庆、贵州、云南)5个建筑业企业服务联络点。2018年、2022年,会同省商务厅分别出台两轮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中央外经贸资金,在保费、贷款利息以及资源回运费用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省完成对外承包营业额由2013年的44.2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64亿美元。

(五)坚持提升治理促转型谋发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优化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库、人员库、工程项目库和信用库,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针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合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定期开展排查整治。部署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建筑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竞争)专项整治,96个涉及问题清单的文件全部完成整改。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当前,建筑业面临着重大转型升级需求和契机,在数字化、智能化加持下转型发展非常快,装配式建筑新体系在建筑市场的推广应用速度较慢,占有率不高。下一步,针对您所提的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建筑业科技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会同主管部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建筑领域重大技术攻关。二是推动建筑领域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聚焦建筑领域重点方向,积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加快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三是深入实施“雄鹰行动”,支持中小生产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并由“评”为主转向“评育用”结合,加快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为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进一步提升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深入推进《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浙江省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一是深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政策储备支持,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发展课题研究,组织修订《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继续加大行政推动,狠抓建筑工业化年度任务考核,确保每年完成1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二是推进装配化装修与装配式结构深度融合,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加快装配化装修技术研究,推广结构与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集成化模块化应用。加快形成装配化装修试点经验,建立健全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探索装配化装修项目管理新机制,召开技术交流会、现场会,推进建筑服务业和制造业协同发展。三是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13个行业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同时,对于“装配式建筑制造企业建议采取即征即退等鼓励性政策”,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省级部门无权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省税务部门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建议。

(三)进一步强化产业聚集和产业协同。一方面,持续提升创新载体平台能级,加快推进现有建筑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载体,推进完善建筑领域技术“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另一方面,全面落实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确保达成各项规划指标。突出钢结构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产业链一体化能力,不断增强我省钢结构产业竞争力。

(四)进一步开拓市场迈开“走出去”步伐。深入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真正打响“浙江建造”品牌。一方面,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指引,加强重点国家的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完善和丰富税收信息资讯,及时为“走出去”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涉外税收政策发布、更新和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政策资金,联合有关部门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会同行业商协会、跨境服务专业机构,继续为境外工程项目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增强企业境外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建设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邵思茗,联系电话:0571-810505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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