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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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璋弟委员: 您提出的《高质量建设浙江绿色低碳未来社区,助力后疫情时代房产市场稳健发展》(第419号)收悉。现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单位会办意见,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自2019年我省启动未来社区试点工作以来,通过三年的创新探索,先后发布了七批共1263个创建项目名单,验收命名108个项目。未来社区建设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坚持“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在创建过程中,我厅始终围绕系统性重塑生态文明治理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建设美丽浙江大花园要求,将“绿色低碳”的理念贯穿于全省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98%,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 一、强化政策指导,迭代优化未来社区建设标准。今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推动未来社区从试点创建向面上推广,强化党建统领,因地制宜推进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等场景落地见效、集成融合,突出特色创新,打通数字化体系,实现整体智治、智慧生活、绿色低碳。将未来社区理念落实到城乡建设全过程,到2025年,全省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500个左右、覆盖全省30%左右城市社区,使未来社区建设逐步成为我省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的普遍形态。今年3月,省风貌办发布《浙江省未来社区(完整社区)验收办法(试行)》明确: 1.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绿色建筑二星级且不低于当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星级建设要求;2.新建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含内装),满足《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要求。 二、创新绿色金融资产分类与考核标准,助力未来社区低碳场景建设。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印发《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明确将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并率先制定零碳银行等绿色金融省级标准,高标准推进金融机构绿色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等制度。方案实施以来,银行金融机构绿色建筑贷款规模持续扩大,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的支撑作用不断强化。截至2022年末,全省(不含宁波)绿色信贷余额1.96万亿元,其中绿色建筑余额4030亿元,占比为20.6%,较上一年增加2044亿元,其中温州市含绿色建筑余额400多亿元。 三、提高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标准,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健全省级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努力发展零碳建筑。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认证,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未来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同步实施。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建筑运行效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新建建筑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鼓励因地制宜推广其它可再生能源应用。 四、实施绿色建造行动,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化装修比例,统筹建筑设计、部件生产、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环节,加强系统化集成和标准化设计,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国标杆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鼓励使用竹木等可再生建筑材料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探索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严格施工扬尘和噪声管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建筑工业化一体推进。 五、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加大源头减量力度,完善优化回收利用体系,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分类全覆盖,成为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六、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推动城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与各类高校、科研机构、规划设计院等优质智库强强联合,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建立绿色建筑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探索近(零)能耗、“光储直柔”建筑实现路径,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以“条抓块统”推动省市县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绿色低碳未来社区。协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研究出台《关于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通知》,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范围、支持内容、申请条件、服务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采纳王委员的提案建议,会同相关处室,在项目建设前期实施绿色建筑“预评价”步骤,作为申请绿色金融的复核内容和保障措施。二是健全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制定修订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建筑项目的全寿命期内,提供绿色建筑质量保证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服务,为绿色建筑产业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联系人:齐杰, 联系电话:0571-8989217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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