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举行第四期建设大讲堂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发布时间: 2023-12-21 09:4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12月19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省建设厅举办今年第四期建设大讲堂,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戴文波副庭长解读新《行政复议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秋立主持会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3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今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这是该法1999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对行政复议的多项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根本性、系统性的重构,对复议管辖、复议受案、复议办理、复议审理等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戴文波从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新法的亮点解读、行政复议的新理念等四方面做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司法实践就新《行政复议法》修改的相关内容和具体问题做了案例分析。

赵秋立强调,下一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从三方面抓好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切实把宣贯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新行政复议法的核心要义。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全面贯彻新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新规定,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把法治要求贯穿到部门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行为。要认真对待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特别是被纠错案件,通过对个案分析去探寻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领域,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切实杜绝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用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会前,省建设厅还组织了新任职、新提任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及合署办公单位工作人员、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厅法规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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