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三轮驱动” 用心托起“安居梦”


发布时间: 2023-12-27 18:06 信息来源: 厅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板块,深化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综合改革省级试点,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针对“新青年、新市民”等新业态灵活就业群体,强化“改革+服务+创新”三轮驱动,持续升级增值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托起灵活就业群体“安居梦”。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3503人,累计灵活就业缴存人员85993人,同比增长19.68%,缴存人数全省排名领先。

改革驱动,升级增值服务利民新样板

打破限制门槛,拓展适用范围。聚焦灵活就业人员、中低收入、农村居民等特定群体,降低缴存门槛,取消社保、户籍、居住地等条件限制,推动公积金制度供给从单位职工扩大到全体劳动年龄人口。开辟农村公积金“试验田”,设立全省首个农村缴存公积金试点,农村居民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享受公积金贷款权益。截至11月,共217名农村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提取、贷款等方式获得住房资金180余万元。

创新贷款模式,助力购(建)房融资。探索解决拆迁安置房款资金缺口问题,在全省首创“承诺+信用+抵押”灵活组合的公积金贷款模式,未分房安置户可按照期房贷款约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支付房款;取得不动产证的安置户可抵押安置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减轻还款负担。目前,已投入1亿元用于城中村安置房贷款。出台《集体土地自建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暂行)》,规范市内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按建造成本每平米1800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100万,有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推出“带押转贷”,减少利息支出。优化“商转公”政策,在公积金委办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进一步打通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渠道,减轻缴存人资金压力。以商业贷款余额100万、贷款时利率5.8%为例,若将等额本金50万元转换为公积金贷款,以10年期计至少减少6.8万元的利息支出。该政策自10月实施以来,全市(不含义乌)共受理“带押转贷”60笔,金额2719万元。

服务驱动,开辟增值服务惠民新路径

强化站点建设,打造便捷服务。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网点,开展缴存登记、基数调整、账户转移等公积金服务事项的线上办,打造优质网办通办服务链,实现公积金业务“一站式”办理,解决灵活就业群体流动性大、多次跑等难题。联合农信社在全市147个乡镇(街道)设立公积金综合服务网点430余个,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一站式”办理,真正实现“随时缴、随地缴”。

优化流程办理,提升审批效能。通过梳理事项清单、精简申请材料、整合申请表单、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实现10个提取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网办理”,有效缩短办事流程,流程审批时间从3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同时拓宽业务办理渠道,实现13项公积金业务全国通办、28项公积金业务省内通办。截至11月,该市“浙里办”端申请提取10.96万人次,跨省通办申请提取701人次。

拓宽宣传途径,服务直达一线。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特点,重点打造“短视频+网络直播”云宣讲宣传矩阵,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政策在灵活就业群体中的传播度知晓度。线下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市场”,如义乌中心开展“普惠千万家助圆安居梦”住房公积金政策巡回宣传、国际商贸城市场经营户专场宣讲会,积极宣传解读缴存相关政策,扩大公积金政策传播度、知晓度。截至11月底全市已开展各类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40余场,宣传解答近万人次。

保障驱动,打造民生优先增值服务新体验

加强扶持力度,降低租房成本。全省首创租房按月提取,缴存人,可按需选择一年一次提取或者一月一提。实现“浙里办”租房提取事项“申请秒办”。2020年以来调整租房提取额度3次,每户最高提取额已从2万元/年提高至3万元/年。调整多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截至11月,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57959人次、共计金额6.37亿元,提取额度同比增长33.61%。

上调贷款额度,支持改善需求。结合“浙有善育”支持多孩家庭、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等工作,根据不同群体住房需求,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额度、贷款额度,其中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并优先放款,全日制博士类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0%,其他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50%。截至11月底,累计受理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318笔、金额2.23亿元;受理高层次人才贷款1930笔、金额12.43亿元。

改变提取方式,减轻资金压力。强化业务合作银行数据跨界共享,实现相关住房商业贷款无还款凭证即可每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减轻还贷压力。增加还贷提取套数,在已有公积金贷款且办理按月提取的基础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为借款人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优化还贷提取方式,从每年提取一次优化至每月转入自动还款,还贷更加轻松省力。截至11月,该市2.65万户商贷按月提取公积金13.23亿元,7.86万户商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53.49亿元。(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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