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以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3-12-27 18:0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20年底被列为全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城市以来,舟山市围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3个改革试点项目,坚持“不立不破、稳步推进”原则,集全市造价从业者之力,积极探索“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试点及搭建造价指标数据库,健全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3年的试点工作期间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牵头编制的老旧小区补充定额被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纳入《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补充定额》中,将在全省计价活动中应用。

一是优化项目计价模式。组织专家组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数据调研,将市场了解到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修改部分工程量计量规则,让工程计量规则更贴近市场实际;调整工程合同条款约定,制定与改革相适应的人工材料调价方式,落实过程结算,加快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进度,有力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改革配套制度。改革原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细则组成不再完全公布,改由投标人自行组价;招标控制价不再参与投标报价编制质量分评审,改为有效区间内的所有投标平均价进行比较等一系列变化,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适用的评标办法,充分引导投标人竞争报价。试点工作适度淡化定额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企业加强内部数据建设提高市场竞价能力。

三是强化造价数字建设。建立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造价数字平台,唤醒造价行业大量沉睡的数据,打造多层级的工程造价数据库,融入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功能,向社会共享典型工程的数据以及造价指标、价格指数、建材价格信息等,以市场询价、指数指标等多元化的计价方式丰富了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增加建设各方自主选择权。(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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