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举措”狠抓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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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舟山市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在‘两个先行’中展现浙江新担当”主题,“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建筑垃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全面构建属地负责、产消平衡、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工程渣土综合治理机制,2022年舟山市共处置工程渣土55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进一步提升舟山市城乡环境品质。 全面调查摸排,狠抓问题整改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聚焦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工程发包、消纳处置、涉黑涉恶、行业腐败等方面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一是行业基础信息排查。对工程渣土各领域、各环节基础信息开展全面排查。目前共排摸出在建工程项目247个,其中房屋市政工程208个,水利工程29个,交通工程7个,农村基础设施工程3个。已完成出土工程128个,共消纳工程渣土816万吨,正在出土或还未出土的工程119个,预测渣土出土量为1080万吨。共有工程渣土运输企业63家,合计运输车辆617辆,工程渣土中转码头2座,运输船舶27艘,资源化利用的处置场所有9处,剩余处置容量为3600余万吨,资源化利用企业2家,年处理能力为150万吨。其中,该市六横小郭巨围垦项目正在消纳处置宁波方向的工程渣土,今年以来,已受纳宁波工程渣土280万吨,泥浆104万吨(2019年2月以来,舟山六横小郭巨累计消纳处置宁波方渣土(泥浆)6800余万吨)。二是违法违规行为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联动对工程项目、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运输船舶、中转码头、资源化利用消纳场地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5次,现场设卡设点检查60余次,市级专班现场督导13次,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16起。其中产生管理方面52起,主要为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工地未安装号牌识别仪、自动称重仪等;清运管理方面163起,主要为工程车辆超载、车牌污损、污泥遗撒、进出港未报告、超限等;消纳管理方面1起,主要为未建立日常管理台账等。对这些行为即查即改121起,立案查处95起,其中公交警部门查处70起,交通部门查处4起,城管部门查处12起,海事部门查处9起。三是往年案件排查。对自2019年以来涉及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办理过的案件进行梳理,该市公安、交通、城管、海洋与渔业及海事部门各司其职,目前共梳理排查案件861件,其中公安部门案件1件,交通部门案件363件,城管部门案件425件,海洋与渔业部门案件6件,海事部门案件66件。四是涉黑涉恶、行业腐败问题排查。采取行业治理和纪检监察双线联动,市纪委市监委专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能,全面开展行业性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门聚焦关键环节开展了专项整治排查工作,重点对是否依法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建筑渣土消纳处置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落实自查自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对专项治理推进工作全程跟进,参加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督导会等10余次。 推广系统应用,加快数字智治 一是做好系统应用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和线下授课的方式,对省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操作和电子联单使用开展培训,全市相关部门和工程渣土领域企业共计185人参加培训。二是做好系统应用推广。召集市级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任务布置会,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截止目前,已统计排查物联网设备649个,企业注册账号25个。三是抓紧应用试点建设。舟山新城作为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综合监管业务,全省率先提出海陆通三联单建设思路,为沿海城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业务提供借鉴和样板。此外,新城积极落实资金、完善系统开发,开展先行先试,实现上线运行。截至目前,系统已接入新城区域内212个监控视频,194辆车载GPS定位及辖区内在建工地基础信息。新城还积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处置场所管理单位的建筑垃圾系统操作培训和电子联单宣贯,提高企业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意识。 聚焦短板弱项,完善机制建设 为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率,该市2022年制定印发《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筑垃圾全流程消纳处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专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舟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9-2030年)》和《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21-2030年)》,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污染环境防治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门作为一个篇章进行规划;县区层面:岱山县印发了《岱山县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嵊泗县印发了《嵊泗县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办法》。(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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