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抓三个发力点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3-03-23 08:5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对城市营商环境中的助推作用,通过抓执法理念、抓城市服务、抓方法创新,主动与市场主体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理念上革新,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提升执法宽宏度。对于在县内被首次查获,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有正确认识,能够立即改正或者在承诺期限内改正,且属于执法事项清单所列的情形,推行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由执法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当事人改正,确认无误后,自愿签署承诺书,确保全程留痕、合法合规。今年来,列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共27项,完成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案件28件。

开展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提升执法融合度。建立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多个领域涉企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将涉企监管事项、处罚事项“合并同类项”,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抽查任务清单,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执法行动全部查完,将原本多执法部门各自执法带来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合并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扰企扰民。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综合查一次”755次,相比去年同期减少检查次数736次。

推行教科书式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度。制定执法工作指南和现场执法检查表单,统一现场执法过程,制作违建、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等不同类型的“教科书式”执法案例,形成一批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标准化、规范化案卷手册,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2022年,共22个执法监管部门完成案例制定,总计完成教科书式执法案例31件。

服务上改进,让城市管理亲情相融

深入一线,“把脉问诊”察实情。按照街区网格划分,由街长深入沿街商户、楼宇企业走访调研,针对市场主体提出的用水用气、门头装修报备、排水证办理等问题,现场给予专业指导和服务,并建立街区共同治理微信群,线上答疑解惑,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为其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汇聚民智,“对症下药”解纠纷。充分利用“共享法庭”打造街区 “和合调解室”,聘请志愿者、法律人士、物业、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担任“老娘舅”,搭建集诉讼服务、基层治理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平息矛盾、畅通诉求。2022年,城区共成立“和合调解室”7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46件。

广泛宣教,“精准施策”凝共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以教代罚、公益减罚、执法体验日等法律法规宣教新形式,让群众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以学习体验时长来免除或折抵部分处罚,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法治力量和温度。2022年,共开展普法活动40余次,执法体验日等活动8次。

方法上创新,让市场主体增强改革获得感

简化用水用气报装的“环节链”。用水方面,市场主体可通过承诺制、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办理方式,将用水报装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将申请环节精简为用户申请、挂表通水2个,完成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缩减为0份。用气方面,通过前置管线施工,在具备通气条件后与用户签订合同,依托“一证通办”系统,实现用气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且无需纸质材料。

改善排水证送达的“流程链”。在各执法队落实专人负责排水证申报、发放、勘察、答疑等工作,由队员上门收取申请材料,专业人员现场勘察并审核,最后由执法队员发放至排水户,减少群众跑腿次数3次以上,实现排水证办理“零次跑”。同时在排水证发放后10天内,由中队负责人进行一次现场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去年底,共办理排水证1984户,排水证办理满意率和实现率实现“双百”。

调整垃圾处理收费的“标准链”。三门县执行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近30年没有调整,已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不相适应。对此,该局根据中央“减税降费”的政策要求,开展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沿街商户意见,对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在不违反上级政策的前提下,缩小收费的行业范围,降低收费额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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