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聚焦环境品质 统筹改造时序 高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迭代更新


发布时间: 2023-06-28 09:14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宁波市于2017年入选住建部首批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名单,并于2019年再次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该市聚焦“住有宜居”专项中的“住房品质”维度,全面梳理老旧小区存量,近三年连续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市级“十大民生实事” 部署推进,通过问题导向、综合统筹和制度保障,高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迭代更新,打造宁波住有宜居工作新名片。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50个,涉及建筑面积347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6.6万户,总投资94.84亿元。其中2022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4个,涉及建筑面积105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0.1万户,总投资34.3亿元。近日,该市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的2022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

坚持问题导向,汇聚改造动能

开展小区楼道更新提升。设计师进楼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渗漏水、单元门等建筑本体改造需求,根据多数群众需要,民主决策,确定楼道改造内容,改造项目一并实施排水立管改造、楼梯扶手、屋面与外墙渗漏点维修等工程,集中破解了一批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2022年,175个小区完成楼道管线和架空线规整,143个小区完成安防智能门禁系统改造,42台电梯加装施工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部分楼道还进行了结构加固,住宅安居指数进一步提升。

开展小区环境更新提升。相关部门、单位推进老旧小区安全隐患与配套设施短板排查,科学决策,推动停车位、充电桩、燃气管道、通讯线缆、健身步道、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同步更新改造。对照完整社区建设和专项规划实施要求,进行空间重构,以社区整体为基本单位,在撤并小区、扩大管理单元的基础上,推进片区改造,“拆改留”并举,以置换厂房功能、盘活办公房屋等方式,发掘边角空间和闲置资源,配置、改善群众活动空间、“一老一小”设施、社区服务场所,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2022年,175个小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提升,153个小区实施了适老化改造,121个小区改善了绿化景观,188个小区设置了消防设施,增设(改造)社区文化休闲场地191处、儿童活动场所71处,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437个、机动车停车位3320个。

开展小区管理更新提升。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消除物业管理空白点,建立物业费调价机制,推进老旧小区工程“硬件”更新和管理“软件”升级的同频共振。目前,全市物业企业和项目部党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出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提价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市三区2000年底前建成交付、且提价到位(有电梯住房0.70元/月·平方米,无电梯住房0.60元/月·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按提价后实际物业服务费收缴户数的面积,给予0.15元/月·平方米的奖补。目前全市已有46个小区享受市级提价奖补,居民感受到了改造带来的小区品质提升,也接受了物业费提价,形成了良性循环。

统筹专项改造,力争只改一次

建立部门协作统筹机制,积极推进“先体检、后改造”。住建、民政、公安、水利、卫健委、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机制,结合城市体检,提前共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年度实施计划与专项工程项目信息,各管线专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对拟改造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情况开展排摸,结合居民反映和物业上报问题,明确小区问题清单,确定同步实施的管线改造和设施增补工程,实现项目双向组合、统筹推进。如鄞州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属地街道与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对接,两家公司经过对所属管线的排摸,确定管线改造方案,2022年白鹤街道实施的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有7个小区同步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有效降低燃气使用安全风险,同时完成全部13个小区7500余个自来水表箱更换,取得“事半功倍”改造成果。

建立项目谋划统筹机制,规划设计和资金使用落实“一体化”。把专项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起来,将住建部门牵头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公安部门牵头的社区“雪亮工程”、综合执法部门牵头的“二次供水改造”等项目打包,实现“一次立项、一次审批、一次完工”。同时,统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和雨污分流工程资金等经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实效。如,鄞州区幸福苑社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3.04万平方米 、总估算2000万元,涉及本体维修、雨污分流等6个部门11项内容。按照“一个接一个”改造模式和审批机制,需用时12个月、估算4000余万元;通过改革,打通部门之间职能壁垒和审批梗阻,仅用时3个月、估算2000万元,时间缩短75%、财务成本降低50%。

建立实施时序统筹机制,工程建设推进实现“最优解”。将同步实施的专项工程规划、审批、设计、施工、交付五阶段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统一的建设管理体系,实行老旧小区改造和专项工程建设“五同步”管理。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具体实际、问题轻重缓急,细化时序安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改造。同时引进全过程咨询单位,对项目投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流程监管,推动各参建单位、相关部门协调共商,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和专项工程政策协调、施工协作、规范执行等方面协同有序管理。如,江北区庄桥街道四斢新村将危房改造、雨污分流两项专项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统一打包,结合10幢C/D级危房现状,坚持“先里子后面子”,统筹安排改造时序,采取“先解危后改造”方案,危房结构补强完工后,再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用时9个月高效率完成全部改造,小区居民喜获从“忧”居到“优”居的大转变。

强化制度保障,夯实改造基石

构建“1+X”政策保障体系。“1”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在市级层面提纲挈领,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目标;“X”涵盖了项目生成竞争性管理、管线整治、专项工程统筹整合、规划师设计师进小区、简化审批、改造设计导则、验收导则、文明施工、检查回顾、考核办法等40多项政策、技术文件,多维度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范开展。

完善资金多渠道保障体系。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单位合理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资金、企业居民出资等各渠道资金。发改、财政、住建、国开行等单位共同研究、合力攻坚,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拓展外部融资两种途径,统筹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困局。2022年申请中央财政补助1.18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1.71亿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邮储银行授信4.7亿元。

强化综合督查考核体系。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区(县、市)目标考核,并采取分阶段考核机制,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开工、完工等关键节点分别赋分考核。同时,将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片区化改造等工作内容一并纳入考核,有力保障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厅保障处、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