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综合执法与基层治理“双”融合助力燃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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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兰溪市聚焦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抓手,不断深化机制构建多跨协同体系,多级培训夯实业务技能基础,“普法检查+全员执法”推动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全面助推综合执法与属地管理相融合,切实将燃气安全整治落实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检查宣传3.5万户次,出动检查人员3600人次,发现各类风险隐患539处,查办各类燃气违法案件346件,镇街干部参与办案率超80%。 “专班推进+镇街统筹+部门协同”,构建多跨协同体系 一是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督导,多次带队深入各镇街督导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做到现场发现问题,现场督促解决。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分管负责人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专班会议,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协调监管执法问题,切实做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二是镇街统筹,执法联动。由镇街统筹辖区下沉执法人员、镇街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多元力量,分组分片开展“地毯式、清单式、起底式”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以“全员执法”新模式推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双向互动,部门协同。依托“双向互动,执法协同”机制,建设部门执法联络员共享燃气领域政策业务管理信息,统筹开展镇街燃气安全监管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判定、技术支撑及鉴定、案件移交等执法协作。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指导镇街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监管、整治、执法办案等工作。 “业务培训+岗前指导+案例指引”,夯实业务技能基础 一是业务培训夯基础。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部门执法联络员就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求等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剖析讲解燃气使用规范、淘汰燃气具类型、燃气执法要点等内容,进一步夯实执法业务基础。今年以来,已组织全市业务培训3次,参训人员达300余人。二是岗前指导提能力。组织下沉执法人员、镇街干部及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开展岗前培训,由建设部门执法联络员、综合执法中队业务骨干就燃气安全规范、检查要点、常见燃气违法案件办理、执法办案程序要点及掌上执法操作流程等进行培训,提升全员实战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各镇街均已开展岗前培训,参训人员超千人。三是案例指引强示范。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结合燃气安全检查要点、燃气灶具标准、燃气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梳理职能权责、执法要点、执法证据等,形成有针对性的执法指引内容,整理形成案例汇编手册,供各镇街和部门学习,为开展执法检查提供有效范例。 “联合执法+普法宣传+全域检查”,高效推进燃气安全 一是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建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及属地镇街联合,围绕燃气管线安全、消防设施配置、燃气安全情况等方面,对液化气公司、餐饮商业街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已开展检查22次,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重点场所230余家。二是开展入户普法宣传。实行“检查+普法”“执法+普法”模式,加大入户检查宣传力度,并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熟知燃气常识、人人关心安全用气”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入户宣传3.5万户次。三是开展全域执法检查。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全域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对沿街店铺、城中村出租屋、餐饮场所、燃气站点等风险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已排查燃气用户3.5万户次,发现各类风险隐患539处,整改完成515处,整改率达96%。查办各类燃气违法案件346件,镇街干部参与办案率超80%。(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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