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即将到期,是否要办理延续?


发布时间: 2023-07-25 11:20 信息来源: 厅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122号)文件要求,我省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不含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核发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上述资质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前,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资质延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资质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取得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于有效期届满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认定(变更)事项换发电子证书。资质已超有效期范围且仍未取得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与发证机关联系换证事宜。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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