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已被取消,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