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由哪个部门抽取,要怎么抽取?


发布时间: 2023-07-25 14:23 信息来源: 厅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在申报备案(不含变更)前需要抽查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合格后方予备案。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下等级备案的或者分支机构备案的企业可提前向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提交报告抽查申请,联系电话0571-85105590或者0571-85170860。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的请提前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系统”申报后抽取估价报告并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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