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对于股东有何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7-25 14:24 信息来源: 厅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文件关于三级资质的相关条件,目前新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要求有三名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中三分之二以上是从业三年以上的评估师同时股东中一半以上是从业三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仅有两人的,需满足两人都是从业三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要求有三名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同时有八名以上的评估师,股东两名以上,且股东中三分之二以上要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近三年未受停业处罚的评估师同时股东中一半以上是从业三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仅有两人的,需满足两人都是从业三年以上的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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