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报人员上月社保是补缴的,请在申报“浙江省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社保缴纳信息录入”事项时,“申报人员特殊情况”勾选“其他”,并上传申报人员政务服务网拉取的“个人社保证明”(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社保证明打印,在“社保证明打印”模块获取个人社保证明)。社保录入办结且通过后,再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