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的二级建造师互认注册工作仅限于在示范区内(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国内其他地区取得二级建造执业资格的人员按浙江省现行法规政策暂时不可以注册到本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