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在监理单位?


发布时间: 2023-07-25 15:43 信息来源: 厅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9月15日起人员在考核过程中需与受聘企业(取得建筑业施工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办理三类人员核准、延期、变更(包含跨省变更)过程中,需提取企业建筑业施工资质信息,因此监理单位无建筑业施工资质的无法进行注册。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