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改出“住有宜居”新气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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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自2019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已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68个,完成投资44.48亿元,惠及居民20.38万户。《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入选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典型案例,统筹使用古城保护基金用于古城内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入选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坚持全市域统筹规划。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通过“1+6”联合工作模式(即1家市级编制服务单位+6个区县市编辑服务单位),全市域推进老旧小区片区规划编制,全市共划定94个老旧小区集中改造片区,做到老旧小区改造片区规划全覆盖。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五年(2021-2025年)建设任务476个,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厅要求,摸排到2027年累计改造635个。2023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114个、完工80个,完成投资8.1亿元。三是强化技术规范。以完整社区为目标,编制《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智安小区建设分则》《绍兴市邻里中心配建指引》《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技术要点》《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标准》等,形成以技术导则为总纲、专项技术文件为支撑的技术规范体系。 落实全方位改造提升。一是全面动态掌握进度。打造全市五年规划数字化平台,从市级、县市、小区三个层面落实动态管控。出台《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程》,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一件事”办法,全面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金支持、统筹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居民合理共担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如市级财政与各地财政每年分别出资500万元,通过考核实行奖补;古城保护基金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3亿元;争取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总额不少于100亿元。三是强化改造品质。出台《施工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控技术规程》,改造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批、实施;改造中注重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建筑材料使用并将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改造后规范验收程序,做好三级检查验收。 强化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是实施部门联审联管。组织发改、财政、消防救援、电力、水务、燃气等单位及居民代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部门联合评审意见表》,明确改造范围、涉及房屋面积、改造内容、工程概算等,做到“成熟一批,审查一批”。二是强化监管力量。聘请华汇工程设计集团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团队,定期组织设计、监理、运营管理等方面专家,开展方案审查、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等技术服务。实施第三方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各区、县(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注重长效管理。实行“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将已改造老旧小区纳入社区管理体系,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支持各小区可根据现实情况选择专业物业服务、居民自行管理、社区保障管理等模式,确保小区管理常态长效。 推进全过程共建共享。一是聚焦群众关切。发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意愿意见表》,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点对点访谈等模式,充分听取群众需求,着力推动解决居民反映集中的上下楼难、停车难等急难愁问题。二是引导居民参与监督。在施工和验收阶段,成立小区居民监督小组,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公布监督电话、开展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群众反响热烈问题做到闭环整改。三是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发挥全省唯一的全域未来社区建设试点优势,聚焦“十五分钟生活圈”和基础设施社区化建设,充分挖掘社区存量空间建设“邻里中心”,打造“一站式”生活圈。(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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