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三个坚持”规范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 2023-08-04 16:0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宁波市象山县围绕公共服务七优享“住有宜居”工作主线,以提升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和物业服务品质为目标,通过制度保障、党建引领、行业监管三方同频共振,以“红色物业小切口”打通“为民服务大动脉”,着力推动组织在小区建立、资源在小区集聚、难题在小区化解。

坚持“制度为基”,引领物业管理精准覆盖

按照“政府主导、业主参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原则,印发《关于促进物业企业接管的若干意见》,明确资金补助和经营激励范围、对象及标准,引导物业企业深度嵌入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对规模小、封闭差等不具备物业市场化运作的小区,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提高专业化物业企业接管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137个住宅小区中实施物业企业管理小区131个、占比95.6%,其他小区实施业主自治物业管理,今年以来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50万元,计划11月发放到位。

坚持“党建为核”,烙深共建共治红色底色

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用好政策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人选到位“四点工作法”,实现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达72.9%,业委会委员党员比例达54.4%,13家物业企业通过联合建、单独建等方式成立党组织,其余零散党员统一纳入红色物业联盟功能性党支部管理。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激活“治理新引擎”,将小区管理和基层治理有效融合,健全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会谈”机制共话小区治理、共解小区难题,培育“百姓讲白搭”“阿德哥警务室”“公益党建一条街”等基层治理品牌6个。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优服务”行动,推动6370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接受社区党组织的双重管理,指导业委会决策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86件。

坚持“监管为要”,激发品质提升内生动能

全面落实常态巡查和“红黑榜”通报、信用管理、多方评价等机制,针对市场准入、日常管理、服务评级等方面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全程监管,现已评选市“示范物管小区”7个、“优秀业委会”17个,约谈物业企业7家、小区业委会3个。制定《象山县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情况纳入物业企业考核评价范畴,明确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等13方面整治内容,累计完成各类问题整治2.2万余处。出台《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等行业监管文件3个,明确重大事项报备、信息公开等履职要求,要求业委会、物业企业相关工作同步向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报告,接受双重监督,今年以来业委会共上报重大表决事项80余项,公开信息260余条。(厅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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