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创新犬类管理新机制 奏响城市管理新乐章


发布时间: 2024-03-13 17:55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自2019年7月《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致力于探索人犬和谐共处的有益模式,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养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助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筑牢安全防线。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养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自2019年起各镇街道成立犬类专项整治队伍,配备犬类专项整治执法车辆及捕捉工具,日常对无主犬以及有主犬进行巡查监管整治工作。此外,每年定期开展犬只底数摸排工作,更新犬只动态数据库,对烈性犬以及大型犬开展动态清零行动,联合公安部门进行强制性没收。

增强文明意识,强化养犬责任。推行文明养犬“21天好习惯”养成行动,组织“八进”宣传。通过犬只公示栏、花草牌、楼道宣传、犬便箱、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诠释文明养犬知识及注意事项,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深入小区、绿道、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区域开展常态化的规范养犬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文明养犬宣传资料2933份,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128份,举办17场现场活动;加强对犬患矛盾突出小区的巡查,积极劝导遛犬不牵绳、饲养在公共区域、犬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023年全市共处罚320件养犬违法行为,总计罚款金额达到25130元。秉承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将养犬管理执法工作与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促使犬主提高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坚持群众参与,践行自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楼道划分片区,利用“嘉兴犬管”的举报曝光平台,鼓励居民自发参与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主动上报,物业和社区、村部可对其进行劝导警告,并拍照记录,每月整合记录情况,结合小区犬只公示栏给予“星级评比”和“红黑榜”,定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对屡教不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犬主,由执法人员上门进行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形成防范为先、发现及时、响应积极、环环相扣、处置有序的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社区自治能力。2023全年共计受理257个投诉,办结率、反馈率均达100%。在原先市区重点管理区内72个养成小区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文明养犬“21天好习惯”养成行动,并评选示范小区,建立志愿督导队、居民议事会和流浪犬临时存放站等居民自治机制,让物业深入参与进来,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犬患矛盾,坚持让群众参与、请群众协商、让群众监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小区流浪犬和禁养犬动态清零,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犬便不清理三大问题得到解决并长效巩固。

注重科技赋能,激活治理动力。凭借智慧管理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执法、教育为一体的闭环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的文明养犬“一件事”数字化平台。有主犬从出生登记到死亡注销、无主犬从捕捉收容到处置、犬情曝光到应急响应、寻主寻犬到线索收集等各个流程都集中体现在一起。自开通线上办理业务以来,已通过智慧平台审核154份准养预登记,7385份线上年审申请,发布21份寻犬启示,完成7个线上领养,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优化犬类管理智慧平台,细化网络服务最小单元,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各部门向数字化转变,高质量打造犬类管理新数字化平台,实现“多网合一”,打通各环节作为完整链条,健全涉犬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确保联动部门有效解决涉犬问题。(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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