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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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湖市制定出台《平湖市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在全国各县级城市中首次对公共收益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充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明确三个概念,厘清公共收益管理结构。一是明确公共收益公共收益来源。公共收益是指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获取的收入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合理管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公共收益管理主体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是明确公共收益用途。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求。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属于物业服务费承担的维修范围,不得在公共收益中列支。三是完善公共收益管理机制。针对众多小区公共收益账目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现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原则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公共收益,并由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对公共收益归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截至目前,业委会自行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项目约有85个;业主委员会中止或解散的,居(村)民委员会应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代管公共收益。 实现三个突破,落实公共收益靶向监管。一是实行公共收益数字化管理。由物业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公共收益管理平台,具备银行开户、收支科目管理、资金交存、支取、核算、使用公示等功能集成。二是完善公共收益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平湖市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会计核算办法》和公共收益代理记账制度,免费为将公共收益账户开设在管理银行的物业服务项目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三是建立公共收益管理银行制度。明确公共收益管理银行为在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两金存储银行招投标中中标的银行,管理银行与公共收益管理平台共享数据,配合公共收益管理平台实现收益资金的开户、归集、划拨、对账等功能。 完善三重保障,推动公共收益规范使用。一是规范公共收益的使用。公共收益应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的约定进行使用,并在公共收益使用前后,按照《平湖市小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当向社区(村)党组织报告。二是规范公共收益公示和查询。公共收益由半年度、年度公示细化至季度、年度和资产清单公示三种类型,公示内容由管理平台根据财务报表自动生成,并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公示由系统自动推送给绑定房屋的业主,并可通过手机端,如微信小程序智慧红巢、浙里办平湖物业应用等多种渠道自助查询。截至目前,全市已进行6轮公共收益公示。三是健全公共收益的审计机制。进一步规范离任审计制度,明确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届满或终止、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离职时,对公共收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实行抽查审计制度,以镇街道为单位,以一定比例对物业服务项目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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