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召开《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条例》起草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3-15 08:53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3月14日上午,省建设厅牵头召开《条例》起草工作会议。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环资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单位和省建设厅相关处室参加会议。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秋立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认为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城镇社区建设内涵,完善城镇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突出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加强运营管理的制度设计。会议通过了《<条例>起草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细化了起草工作时间安排表,要求各成员单位紧扣任务时间节点,加强协作、紧密衔接,完善政策、经验、问题清单,加快推进立法调研、草案完善、座谈论证等立法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明确定位。《条例》总体定位要落实未来社区理念和完整社区建设以及城市更新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城镇社区规划、建设、更新、运营维护、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内容。要坚持创新立法,把我省未来社区、现代社区建设、“三方协同”治理等经验制度纳入到《条例》中,加大立法集成力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地方立法健全城镇社区建设体制机制,提供法律依据支撑,以未来社区理念为引领,着力推进存量社区更新改造,综合提升社区人居环境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加强协同,联合推进。健全工作联络机制,进一步充实起草工作小组力量,集中精力、全力攻坚。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加强指导、提前介入立法工作。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强化立法协同,为起草工作提速增效,提升《条例》的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三要保证质量,高效完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实际需求,突出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前期基础工作,针对政策、经验、问题清单,进一步梳理政策规范,消化分析存在问题,提升《条例》的立法质量。(厅法规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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