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深化“全周期”模式 提升建筑垃圾治理精细化水平


发布时间: 2024-03-22 08:5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海盐县把建筑垃圾治理作为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聚焦建筑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周期,构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管控、产销平衡的治理模式,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提质增效。2023年,全县建筑垃圾产生量实现负增长,综合利用率达94%,超出省市考核要求4个百分点,在嘉兴市建筑垃圾治理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实现“三连优”。

紧盯源头治理,加快打造减量实践样板

一是加快示范创建。选定拟进行示范创建的小区(村),根据其入住率、装修需要等情况,在生活垃圾投放点之外,规划指定装修垃圾堆放区域,实现不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对不符合创建要求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成功。目前,已完成装修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50个,示范村27个。

二是推广绿色建筑。出台《关于推进海盐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建设新型装配式建筑。目前,全县4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实际产能90余万立方米,居全市首位。2023年开工建设全省首个混凝土装配式高层建筑,较传统建造模式固废排放减少50%,成为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有机融合的样板项目。

三是强化工地管理。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方案,明确建筑垃圾数量及处置方式,并将相关内容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出门清洗等措施。同时,提高临时设施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减少转移的建筑垃圾量。截至目前,创建“无废工地”20个。

紧抓运输管控,全力构建严密执法网络

一是整合力量,实施创新管理。凝聚交警、交通、水利、综合执法、镇(街道)等合力,以常态巡查+专项行动方式,实施陆路、水路建筑垃圾运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渣土偷倒等违法行为,已查处建筑领域案件3183宗。针对渣土运输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创新诚信评价管理办法,配套相关激励和惩戒措施,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淘汰不规范运输企业4家,扩增发展企业5家。

二是跨地协作,推进一体执法。推进渣土整治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强化与上海、安徽等地的深度合作,通过案件协查函方式,联合破解渣土跨省偷倒查处难题。利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立住建、交通等部门案件移交、联合会商、抄告抄送等机制,实现跨部门线上互动、线下联动。累计赴上海、安徽、杭州等地开展执法协作50余次,查处跨省市渣土偷倒案件40余宗。

三是数字赋能,实现精准监管。依托省建设厅“一网智治”系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实行线上审核、线下勘查模式,从源头上防控外来渣土偷倒行为。加大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使用力度,依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系统,实现建筑垃圾转移全过程动态监管,截至目前,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570份;产生电子联单6万余条,位列嘉兴市第一。

紧扣利用消纳、创新产消平衡处置模式

一是统筹土方供需,保障重点项目运行。统筹全县重点项目土方需求,为供需双方搭建渠道,并规范做好外来土方进入县域的行政审批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目前,已经为海塘安澜工程、白塔山生态修复、通苏嘉甬铁路等10余个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出土、虚土要求。同时,根据项目出土需求,主动上门指导土方运输手续办理,确保土方消纳合规、高效。

二是推进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处置能力。依托浙江勤伟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海盐达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再生骨料、水泥砖、预制构件等产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2023年实际处置建筑垃圾40.2万吨。

三是聚焦末端处理,提升集中消纳水平。结合县域实际,设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消纳点,采取洼地填埋、堆土造景等方式,有效消纳建筑弃土。对比分析全县27个矿坑条件,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周边环境、矿坑容量等因素,明确隐马山矿坑作为集中消纳场所。截至目前,已建设临时消纳点9个;隐马山消纳场所预计填埋总容量约580万方,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4月中旬投入使用。(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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