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政策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1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丽水市域内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35万人,缴纳公积金人员仅有0.35万人。为破解灵活就业群体公积金覆盖率低、改善住房条件需求迫切等问题,2023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存”“贷”“取”需求,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2023年12月该市率先上线全国首个安全自主可控公积金系统。

聚焦“能存”,实现缴存“零门槛”。出台《丽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降低缴存准入门槛,不设户籍地、户籍性质、社保缴纳、个人收入等限制,实现缴存方式多样、金额自主确定、退出方式灵活。2023年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1960人,缴存人数为上年同期的3倍,缴存金额1758万元,同比增长126.84%;今年1-2月,全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173人,缴存人数为上年同期的1.82倍,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同比增长72.22%。

聚焦“能贷”,实现使用“零差别”。灵活就业人员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可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使用权益制度,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可贷3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满18个月最高可贷60万元。如以单缴存职工月缴存2400元为例,与商业银行首套房按揭贷款年利率3.45%相比,灵活就业人员通3.1%的低息贷款利率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可节约4.15万余元。2023年4月以来,目前已对214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0笔共计0.69亿元。

聚焦“能取”,实现提取“零跑腿”。全省率先优化提取政策,支持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随时根据自身需求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全省首推“7×24”小时线上服务,提供缴存登记、租房提取、购房提取、提前还贷等业务全天候服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业务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自2023年4月以来至今,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办理缴存登记率达80%。2024年1-2月,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线上业务1600余件。(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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