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位赋能”增添“住有宜居”新动能


发布时间: 2024-04-26 16:09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公积金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服务赋能,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

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不断提升企业“一网通办”便利度,做好企业的“贴心人”。一是上线更多企业“一件事”。实现企业歇业“一件事”中公积金缓缴和降比工作闭环,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在“金心惠企”基础上,金华市区一证通办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企业合规证明开具功能,为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提供多渠道的线上集成办理服务。上线以来已接收办结市市场监管局推送企业歇业“一件事”4件、企业上市“一件事”241件。二是优化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一件事”。针对已完成与市场监管部门接口互联、实现实时推送的企业变更信息、企业注销信息,优化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服务效能,利用数据比对、智能审核方式,实现企业信息即时更新。2024年已接收办结企业信息变更6098件、企业注销5916件。三是锻造为民服务金字招牌。积极开展“四大双千”“五送五进”等一线服务活动,助力春季房交会,接待咨询群众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本次房交会成交118套,总成交金额1.87亿元。联合委办银行走进机关单位,开展一对一业务咨询解答服务100余人次并现场指导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发布“浙一年”年度工作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小贴士等新媒体系列宣传8篇,累计浏览量超13万人次。

政策赋能,精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坚持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落实住房支持政策,重点抓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保障。一是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出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细则(试行)》并发布政策解读。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二是优化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将原先首套房认定范围由金华市辖区优化为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如借款人申请家庭在金东区有房,在婺城区无房的,购买婺城区住房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一季度发放贷款1178笔7.32亿元,首套房占比85.91%。三是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取消原先“商贷发放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受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一季度共办理“商转公”贷款414笔2.24亿元。(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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