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多措并举构建可回收物网络体系


发布时间: 2024-07-03 18:01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湖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构建“4+3+N”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紧盯可回收物网络建设,不断优化网络布局、拓宽回收渠道、培育龙头企业,切实提高再生资源回收量和回收利用率,2023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量31.7万吨,回收利用率达44.21%。

盘活资源,优化网络布局。结合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驿站建设,按要求设置可回收物投放设施,让居民可回收物“有地可去”。充分利用街道社区闲置用房,改造成为再生资源回收站;关停原闹市区中毗邻居民小区的6座环卫老旧中转站,改造成为低价值可回收物打包中心,对泡沫、废纺及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兜底回收。加强政企合作,全市共建成10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构建了“投放点-回收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多元渠道,实现应收尽收。在居民小区开展“固定回收日”活动,市民用可回收物兑换洗衣液、肥皂等日常生活用品;打造微信小程序等掌上预约回收平台,市民可选择合适的时间预约回收人员进行上门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固定站点+移动回收”的立体回收网,拓宽多元化回收渠道,提高居民参与度和体验感。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助政策,按照实际回收量和绩效评估情况进行补助,降低回收企业成本压力,促进再生资源全品类回收。

示范引领,培育龙头企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原则,培育扶持宏琛环保、清保保等8家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带动回收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收编原市场上“零散回收员”成为“回收正规军”,实行公司化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配车、统一着装,提高回收人员从业素养和能力水平。通过设立“We爱基金”、溢价收购(高于一般市场价10%)环卫工人可回收物等方式,深化人文关怀,切实改善回收人员和环卫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推动回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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