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对省级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中包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由我厅审批的资质,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需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部级资质的延续换证,并在证书取得后,于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向我厅申请省级资质延续。(延续成功的省级资质证书将不再具有部级资质)
资质证书上含有省级核准丙级、丁级资质的,需先申请换证后,再申请资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