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9-30 17:05 信息来源: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刘净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装配式装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于完善我省装配化装修推进政策、加快装修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装配化装修是建设高品质建筑的重要途径,也是我省推进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的有关绿色低碳、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到鼓励发展装配化装修。我省于2023年4月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浙建管发〔2023〕50号),在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4个设区市,温州市龙港市、嘉兴市秀洲区等2个县(市、区)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步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内容和要求。试点开展以来,省级层面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行业氛围,先后在嘉兴、宁波、杭州组织召开全省装配化装修工作推进会、全省保障性住房装配化装修展示观摩会、全省医疗建筑领域装配化装修展示观摩会。结合推进情况及时配套支持政策,2023年11月,省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举措的通知》(浙建管发〔2023〕131号),有针对性地提出招投标机制、设计引领、项目实践、监督机制等11个方面重大举措,各地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大量创新实践,在管理机制、标准体系、项目实践、产业配套、企业培育等方面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到我省调研装配化装修发展情况时,充分肯定了我省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指出我省具有良好的装饰装修产业基础,在推动装修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装配化装修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如您提案所述,目前我省装配化装修仍处于发展初期,在有关政策配套、市场供需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整体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指导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举措的通知》《浙江省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配套地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实践,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修订《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考核奖补办法》,将装配化装修指标体系纳入奖补评价范畴。发布一批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并结合试点情况进一步开展示范选树、产品推介等工作。迭代完善“浙里建造”建筑工业化数字管理平台,建立装配化装修应用场景,强化数字赋能。开展《装配化装修实践探索和改革路径研究》课题研究,进一步探索优化装配化装修发展路径,破解当前发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地区、企业、项目有益经验做法,推动全省装配化装修工作不断提质拓面,积极争取全国装配化装修试点政策支持。

二是拓展应用领域。进一步挖掘市场、推动项目,坚持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同步发力。增量市场方面,继续在新建商业、办公、酒店等建筑中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领域推广应用装配化装修政策研究,重点在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深入挖掘拓展装配化装修应用场景。存量市场方面,积极推动采用装配化装修实施旧房厨房、卫生间改造更新,通过配套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种全新体验、培育一批市场主体、形成一套标准规则、搭建一个服务平台推动家装“厨卫换新”,以“小切口、真问题、大创新”带动全省装配化装修从工装领域向家装市场拓展,从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延伸。同时,在中小学暑期装修、医院更新改造、商业街区写字楼更新项目中积极推动装配式内装技术应用。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建装一体化”“以建筑师为主导的全过程设计咨询”“BIM一模到底正向设计”等工程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装配化装修建筑品质和施工效率,降低建造成本。创新服务模式,推动集成发展。工装领域,加快培育装配化装修总装企业,引导传统施工、生产企业向上下游延拓产业链,提高产品设计和集成能力,不断提升建筑品质,降低建造成本。家装领域,加快打造集营销、设计、生产、安装、售后“五位一体”一体化服务能力的装配化装修综合服务商,为家装市场提供一条龙服务,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省心、价优的品牌服务。目前,嘉兴地区已建立了“蓝朵”家装品牌综合服务商,开设下沉社区门店10家。

四是完善技术体系。修编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优化调整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通过提高装配化装修技术评价分值权重,推动装配式内装技术应用,加大项目实践。组织编制装配化装修设计、施工、验收、计价依据等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装配化装修标准体系,目前已印发《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导则》《浙江省装配化装修施工技术要点》《浙江省装配化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规定》《浙江省装配化装修工程计价依据》等技术文件。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装配化装修管理创新和技术研发,探索新模式、新技术、新工艺;针对工程痛难点问题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装配化装修适宜施工工法,不断完善装配化装修技术体系。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推进装配化装修专业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技术人才支撑。专技人员方面,加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科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鼓励其他院校增设装配化装修相关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习实训等方面积极开展校企共建,推进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工人方面,持续推进我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建设,实现11个地市全覆盖。打造“省级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和“省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先行企业”,加强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产业工人培育。组织举办长三角区域、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组织编制《长三角区域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标准》,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形成浙江、江苏、安徽、上海3省1市统一标准体系,促进产业人才区域流通和共享,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装配化装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加大装配化装修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正向激励,为努力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贡献应有的力量。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建筑业管理总站 马健

联系电话:0571-81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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