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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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菲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未来社区长效运营,助推共同富裕基本单元提质增效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对于高质量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我省启动未来社区试点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持续推动下,未来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先后发布了七批次共计1263个创建项目名单,验收命名501个项目,未来社区建设已由单点创建迈向全域推进的新阶段。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高水平推进未来社区创建,加快推进未来社区理念、标准、模式的有效落地和全域推广,让未来社区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群众。您所提的意见与建议,非常及时,很有针对性,我厅将充分吸纳,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快推动全域未来社区建设。为加快建设我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构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在单点创建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未来社区建设面上拓展。去年年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传导实施机制,推动增量用地按未来社区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存量社区按未来社区要求加大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逐步实现全域推广。今年年初,发布了《浙江省全域类未来社区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未来社区建设模式,以街道建成区为创建单元,统筹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片区人居环境提升、片区可持续运营、区域治理水平提升等。一是实现未来社区建设“增效”。通过街道范围对公服设施的统筹布局,进一步提升社区公服设施的使用效率以及提升社区运营品质和活力。二是实现未来社区的“降本”。通过公服设施的共建共享、街道级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以及更大范围的统筹运营,进一步降低了方案编制费用、数字化平台建设费用以及运营成本等。三是实现未来社区“提质”。跳出社区看社区,进一步要求小区环境与周边环境的共同提升,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以品质生活为核心,迭代提升未来社区建设标准。为加快建设我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未来社区建设已形成创建指标体系、建设指南、验收办法等一套标准体系,并不断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标配场景+选配场景”“党建统领+文化彰显”等要求,吸纳创建过程中各方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完整社区、现代社区的建设要求,持续迭代顶层设计,逐步形成全域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的普适要求和标准。在督导实施方面,通过现场调研、培训宣讲、实践论坛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服务,定期总结发布未来社区最佳实践案例,加快形成“一地试成、全省推广”的推进态势。近期,省风貌办召开了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试点方案技术交流会,四个试点地区进行了经验交流,及时分享先行先试和推进较快的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试点经验。在宣传推广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报道未来社区的规划设计、政策创新、典型项目、突出成效和全域推广的理念,形成良好建设氛围。 三是以政策创新为支撑,破解公共服务设施落地瓶颈。《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利用既有建筑植入公共服务功能、依托周边新开发用地配建邻里中心等方式,推动落实各类公共服务和普惠服务”。为加快推动城镇社区建设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今年年初,我厅开展《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条例》起草工作,先后赴杭州、舟山、宁波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吸收各地未来社区创建实践经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立法的系统性、可行性和实效性。目前已完成前期研究、地方征求意见、省级部门座谈等工作,形成条例送审草案,计划年底前提交省人大初审。通过立法,理顺城镇社区建设规划、实施、运营、管理、监督的全链条,着重建立规划传导机制,推动新建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集成落地,加强更新项目实施建设的政策保障,优化项目审批及产证办理等,实现未来社区理念贯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全过程。 四是以长效运营为导向,探索多元参与的可持续路径。未来社区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支持探索社区运营自平衡、可持续模式。一是鼓励居民自治。除自上而下外部资源供给外,共同富裕的生活更需要社区持续性的内在动力。在未来社区《验收办法》有一个很重要的“邻里场景”,其目的之一就是培育一批“基于兴趣与社交目的”的新型“功能性社群”,促进其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动力与频率,从而实现居民自治。此外,在《验收办法》中还强调以积分为牵引,积极引导社群培育,发挥运营主体社会组织力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生活、社区管理,降低社区综合管理成本。二是探索可持续运营机制。推行社区综合运营商+“一老一小”等专项服务商进驻模式,推动传统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向社区综合运营商转型;鼓励专项服务商实行“网络布局、一心多点”连锁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在更大区域内统筹开展社区运营,鼓励“市政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的区域综合运营模式。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培育运营主体,建立运营商名录,重点关注城市综合运营商和托幼、养老等专项服务运营商,鼓励通过片区承包、长周期服务等方式为未来社区的居民提供高性价比社区服务,为未来社区长效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建设厅 省风貌办 李江波。 联系电话 :0571-89892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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