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58 信息来源:省住建厅 浏览次数:

杨晓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于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策、改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一、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注重综合施策、持续推进,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台州、金华、丽水等市专门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保护体系。全面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和认定,截至目前已认定省级以上传统村落1065个,其中701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量位居全国第四),各市也开展了市级传统村落认定,“国家-省-地方”三级传统村落名录保护体系已基本建立。三是发动社会参与。我厅组织编著出版了4卷10册《留住乡愁——中国传统村落浙江图经》,与金华、松阳等地联合举办以传统村落保护为主题的全国征文大赛、专家研讨会、城乡联系论坛等活动,指导有关市县开展面向国内外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助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传统村落的退出

国家层面,2016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建立了中国传统村落退出制度,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警示后退出、直接退出的具体情形。省级层面,2022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列入保护名录但因保护不力造成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列入濒危名单,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退出保护名录。对不尽责履职、保护不力,造成已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或应列入保护名录而未列入的历史文化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破坏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建立了传统村落列入濒危名单、退出保护名录制度。据了解,国家层面将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摸排调查,对现状与传统村落要求不符的予以清理退出,我省拟借鉴国家做法,进一步规范省级传统村落管理。

三、关于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支持

全省共有397个中国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资金补助,每个村补助300万元,共11.91亿元。从2012年起至今,省财政每年安排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资金3亿元,很大一部分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累计投入20亿元,用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其中相当一部分也是传统村落),一类市县重点村每村补助700万元,二类市县重点村每村补助500万元。

自2022年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对每个示范县给予3000-7500万元不等的中央资金补助。我厅和省财政厅组织有条件的县(市)积极申报,并与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已争取到兰溪、松阳、建德、龙泉、江山5个县(市)成为示范县,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亿元,有力助推这些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今年我厅还启动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试点工作,确定浦江、武义、景宁3个县为首批试点县,给予省级资金补助约4500万元。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中央资金的争取工作,加快探索省级资金有效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方法路径,对委员建议中提到的社会资本有效参与、地方政府积极投入的地区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

四、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支持

我厅一直积极推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技术体系,不断加大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力度。一是完善标准体系。组织编制了《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指南》《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导则》等多部标准规范,科学指导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保护项目实施和传统建筑改造利用。二是加强人才支撑。依托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省村镇建设研究会等机构,集聚规划、建筑、园林、文物等方面的专家,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指导服务。今年正在谋划开展建筑师、设计师下乡行动,拟组织万名建筑师、设计师深入乡村开展技术服务,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课题研究。目前正在进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模式探索研究》课题研究,总结评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做法成效,提炼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路径模式,为进一步复制推广夯实基础。马上还将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浙江实践探索和经验启示研究》课题研究,系统梳理我省12年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借鉴。

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建设厅 村镇建设处 刘冉。

联系电话:0571-810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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