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燃气专班办公室召开续会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推进会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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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上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集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秦海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会议结束后,我省随即召开续会。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姚昭晖指出,去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我省第一时间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省安委会、省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于4月份联合印发《浙江省城镇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系统联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姚昭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化推进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持续推进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建设,对已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和问题厂站,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统筹推进城乡供气一体化,因地制宜推动城市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在有条件地区开展“微管网”建设试点,基本取消液化石油气瓶自提,推动城乡居民同等享受上门安检等服务。二是要深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燃气管道周边的工程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野蛮施工和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对上一轮排查发现的薄弱点再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今年底前做到应改尽改;深入做好用户端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全面使用省级隐患排查嵌入工具,排查整治户内燃气管道及附件、燃具等隐患问题,加快推进用户端燃气设施换新,督促指导燃气用户特别是非居民用户利用数字化工具开展安全隐患日常自检工作。三是要加快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燃气管道设施设备从立项、设计、施工、运行、维养和报废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构建燃气管道巡查巡检、入户安检、定期检验等相结合的体检制度,完善燃气管道设施信息更新机制, 加强涉燃气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加快修订《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完善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加快统一制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标准,落实第三方燃气安全隐患专业排查评估制度,加快制定燃气智慧监测标准,加快推动在燃气管道、厂站等设施的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要素支撑,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持续深化城镇燃气从业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引导省内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快培养燃气检修、管道运维、应急处置等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推动建设省级城市燃气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基层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负责人在省分会场参会;各市燃气专班办公室成员在各市分会场参会。(厅城建处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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