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5-0003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公告〔2025〕2号 | 有 效 性 |
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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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天然气(试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导则-液化石油气(试行)》《燃气用户安全问题排查导则(试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导则内容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以上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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