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技术人员可以用于几个专项资质申报?


发布时间: 2025-03-24 18:25 信息来源: 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

       在专项资质认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2项;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3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