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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同一技术人员可以用于几个专项资质申报?
发布时间: 2025-03-24 18:25
信息来源: 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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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项资质认定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2项;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同一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认定的专项资质数量不得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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