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5-00225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许撤决字〔2025〕102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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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金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6W5K): 我厅在2025年4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进行核查,存在注册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2025年4月3日我厅向你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2025年4月8日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整改期间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2025年4月27日我厅向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建许撤告字〔2025〕5号),2025年4月29日送达你单位。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81053602 附件:送达回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1日 抄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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