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纵深推进全链条保障性住房政策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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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任务,按照“全面统筹安排、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专项行动,实施“长租聚人”工程、“优居留人”工程、“政策惠人”工程,纵深推进全链条保障性住房政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策有为,服务有力,在推动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保障性住房消费、加快安置房回款、降低人才购房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租购并举,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消费“稳定器”作用。实施“长租聚人”工程,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截至2025年4月,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115人次,提取金额269万,平均提取额度较无房租房提取提升超60%。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租赁运营企业和租房缴存职工三方合作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委托按月提取,降低国有租赁企业租金收取成本,缩短租金收取周期。实施房屋全生命周期保障,支持加装电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公积金,盘活缴存职工沉淀资金,确保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截至2025年4月,办理加装电梯及老旧小区改造提取80人次,提取金额超400万。 改革创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消费“加速器”作用。实施“优居留人”工程,探索住房公积金助力保障性住房消费新路径。创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新机制,分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可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不超过20%的廉租房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开展安置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边买边贷工作,突破政策限制,在安置房贷款工作过程中实施“双预告”模式,引入公证委托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放款到财政专户,加快安置房回款,满足缓解财政压力和解决职工急难愁困的双重要求。截止2025年4月,鹿城住房公积金通过边买边贷和先买后贷两种方式办理安置房住房公积金贷款36笔,累计放款超3000万。 精准施策,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房住房消费“推进器”作用。实施“政策惠人”工程,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创新体系。积极融入“青鹿住房无忧”工作大局,打响“鹿鸣天下、诚邀英才”引才品牌,相继推出针对人才的住房公积金专属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人才无房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放宽提取时限,人才购买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购房之日起的36个月内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高贷款额度,人才购买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可按人才类别提高相应贷款额度,其中F类人才(即本科以上人才),缴满6个月,最高可贷100万,基本满足回鹿来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购房资金需求,切实解决他们购房的“第一桶金”的问题。截至2025年4月,发放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2247笔,累计发放超21亿,占全区青年人才住房贷款的20%以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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