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挥政策杠杆作用 全力助推住有宜居


发布时间: 2025-06-04 14:36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缴存人的刚性购房需求、改善性住房需求和青年人的租房需求,全面优化公积金政策,着力破解缴存职工住房难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提额度”,加大支持力度。调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60万元,家庭为100万元,以满足缴存人贷款需求、减轻购房负担。同时调整了首套房认定标准,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住房套数为准,优化了原有的认定方式。新政实施以来,已发放公积金贷款133笔、金额8801万元。

二是“减限制”,释放消费潜力。取消公积金贷后“留存6个月缴存额”限制,缴存人还贷提取时无需再留存缴存额,可按照实际还款金额进行提取,实现“还多少取多少”。若提取金额有剩余,可直接用于冲抵贷款本金。针对多孩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夫妻双方月缴存额限制,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元(含)。新政实施以来,办理符合优化政策无需留存6个月的提取业务1559笔、金额9492万元。

三是“增渠道”,优化服务举措。为进一步顺应群众的现实需求,全面开展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二手房交易卖方在尚未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情况下,经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同意后,可直接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和相应抵押权变更登记。同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有效缓解购房者“首付难”的问题,减轻职工购房负担,盘活家庭公积金账户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2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18笔,金额351万元。(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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