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425/2026-1010521445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 文 号 | 浙建质安函〔2026〕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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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增补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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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评审力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专家评审效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补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2. 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和表达能力,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专家工作; 3.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较强的检测技术能力和丰富检测经验。 4.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专家工作时间。 5.五年内未受到地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专业分类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室内装修)及化学、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各专业方向具体能力要求见附件1。 三、推荐范围 浙江省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被授权的报告批准人,优先考虑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审经验的人员。 四、增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的专家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附件2),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 (三)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对推荐专家相关材料真实性,坚持好中选优,并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盖章确认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省建设厅组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委员会进行资料审查、面试后,择优确定专家,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钟发宇,联系电话:0571-81050845。 附件:1.各专业方向具体能力要求 2.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 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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