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425/2026-1010512601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6-03-19 |
| 文号: | 浙建〔2026〕2号 | 来源: | 省建设厅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16-2026-0002 |
|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425/2026-10105126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生成日期: | 1773903951135 |
| 文号: | 浙建〔2026〕2号 |
| 来源: | 省建设厅 |
发布日期:
2026-
03-
19
03:
12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杭州市房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品住宅质量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不断提高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水平,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厅编制了2026年版《浙江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式)》《浙江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样式)》(以下简称“两书”),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不按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新上市销售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提供“两书”。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三、各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时,可参照执行“两书”。
四、“两书”可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下载(https://jst.zj.gov.cn)。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