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 2026-06-26 04:53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6月24日,省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篇目,深入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厅党组书记、厅长李跃旗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部分成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交流了体会认识。

会议指出,在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重要历史节点,重温殷殷嘱托、深学法治思想,既是对法治初心的一次再回望,更是对纵深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的一次再动员。全厅上下要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的核心要义,时刻谨记“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责任担当,坚决恪守“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的法治原则,笃信践行“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的人民情怀,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国家层面首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成果。要准确把握监督的职责定位,将其作为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把监督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要准确把握监督的靶向目标,紧盯城市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等企业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要准确把握监督的方式方法,注重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做到分类施策、精准监督。

会议要求,全厅上下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压实“关键少数”领学责任,推动全员培训走深走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每名干部都清楚手中权力边界在哪里、执法红线在哪里;在制度执行上动真碰硬,严把决策源头“审查关”、执法过程“裁量关”、案件评查“质量关”,坚决防止文件“带病出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标本兼治上久久为功,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查摆、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强化信访治理推动源头化解,压实每月调度、领导包案等机制,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总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前,中心组成员集体赴浙江展览馆参观了“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主题展。(厅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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