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0-11-10 11: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现将《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11月10日-20日。以上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270124545@qq.com。

2.电话至:0571-81050849。

3.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邮编:310005。

附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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