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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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编制计划的通知》(浙建村函〔2020〕153号)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承担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求各地意见,请于10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编制单位。 联系人:张淳 联系电话:0572-6037233 传真:0572-6022480 邮箱:78687548@QQ.com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明珠路689号3楼310室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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