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4 09: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编制计划的通知》(浙建村函〔2020〕153号)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承担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求各地意见,请于10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编制单位。

联系人:张淳     联系电话:0572-6037233

传真:0572-6022480   邮箱:78687548@QQ.com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明珠路689号3楼310室

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长制”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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